国家卫生计委11月13日发布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诊断通则》的通告。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应用,以及新的职业、工种和劳动方式不断产生,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更为多样、复杂,《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也采取了动态调整的原则,不断增加新的职业病病种。职业病具有共同的特点,及职业健康损害、导致健康损害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二者具有因果关系,《职业病诊断通则》明确了职业病诊断的基本原则和通用要求,用于指导职业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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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委关于发布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诊断通则》的通告(国卫通〔2014〕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