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第三階段優先適用之危害物質名單初稿,廠商可於102年10月25日前向勞委會提供意見。附件中所列之主要GHS危害分類係提供參考,非我國法規之強制規定。
2013/10/04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物质清单请见:www.randis.cn/html/zlxz/view504.asp
第三阶段名单初稿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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