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2014年8月12日公布,为进一步做好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审查增补了66 家符合检验能力资质要求的检验机构作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指定检验机构。
企业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da.gov.cn),浏览“数据查询”中的“化妆品”栏目,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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