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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九次主任会议在京召开
来源: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发布:佚名 点击: 更新时间:2013年12月27日 【字体:

 

2013年12月20日,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九次主任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审评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斌出席会议,会议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审评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陈啸宏主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专业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会议。

审评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2013 年度工作报告。食品标准清理工作专家技术组组长、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王竹天主任助理汇报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结果。卫生计生委食品司苏志司长向委员会通报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方案。会议还听取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金发忠局长关于农药、兽药残留相关标准清理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李斌同志做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取得的成绩。她说,在各部门协同努力下,食品安全标准的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她指出,在食品安全标准的工作上,要始终坚持保护人民健康的理念,以保证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立足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和产业的发展实际,广泛借鉴国际经验,以保证标准实施的可行性;始终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鼓励社会参与标准工作,充分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以保证标准审查的公正性。

李斌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各项工作。一是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充实审评委员会专家队伍,完善审评工作机制。二是抓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加强基础性技术研究,重点解决现行食品安全标准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确保标准的科学性。三是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补充急需的食品安全标准,同时要立足长远,提前谋划,研究“十三五”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规划。四是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工作,作为服务百姓健康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标准宣传和解读释义,推进标准有效实施。

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加强重点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已公布实施40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完成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辅食营养补充品》、《食品添加剂 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等十九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