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监局2014年3月17日公示,上海市安监局组织编制了《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经过相关调整,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在2014年3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意见: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复兴中路593号 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危化处(信封上请注明“征求意见”),邮编20002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st@shsafety.gov.cn
3. 通过电话和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上海市安全监管局危化处。
联系人:李少堂; 电话:54667872;传真:54667345
附件:《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