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2015年10月19日发布关于征求《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配套文件修订稿意见的函。这是《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自2013年3月1日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为2015年11月30日,反馈至: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赵娜娜 杜科雄
电话:(010)66556259 66556257
传真:(010)66556287
电子邮箱:chem@mep.gov.cn
附件:1.《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配套文件(修订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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