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颁布,自2019年1月1日实施。
新《细则》最大的看点是,明确规定了‘《各类监控化学品名录》和《列入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新增品种清单》中的监控化学品低于一定浓度阈值时,可以豁免数据申报和进出口许可’。相关浓度阈值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调整。
而在过期,因为没有明确低于一定浓度阈值的豁免,曾出现含1%第三类监控化学品的产品被海关卡住不放行的情况。
新《细则》链接: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254/n3057264/c6245396/content.html
上一篇:上海兰迪参加“2018年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申报登记培训(第一期)”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