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2014年1月26日公示,按照环保部与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2009]113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经营企业进口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的通知》(环办函[2010]1453号)的相关规定,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进出口申请单位向我部提交的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符合有关要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2014年第2批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审查情况在环保部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环保部部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时间:2014年1月28日至30日
公示期间设立如下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66556259 66556286
传真:010-66556287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子邮箱:chem@mep.gov.cn
附表1:2014年第2批有毒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审查明细表
附表2:2014年第2批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审查明细表
附表3:
2014年第2批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来源流向申请审查明细表
序号 |
来源流向单位名称 |
1. |
安徽八一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 |
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3. |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4. |
康乃尔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5. |
宁波乐金甬兴化工有限公司 |
6. |
宁波先安化工有限公司 |
7. |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8. |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9.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0. |
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11.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2. |
浙江鑫甬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13. |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
14. |
淄博明新化工有限公司 |
15. |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