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中国EHS法规、标准重要更新
重要法规:
国家安监总局于2012 年7 月1 日发布《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自2012 年8 月1 日
起实施。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 年10 月8 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同
时废止。
《办法》分7 章,共34 条。包括总则、登记机构、登记的时间内容和程序、登记企业的职责、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总体看,《办法》在《安全生产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框架要求下,针对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特点,规范了登记机构的条件,登记的时间、内容和程序,并且明确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主体,登记企业的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机构、登记企业等相关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办法》第二条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主体调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使用单位不再进行登记。
国家安监总局于2012 年7 月17 日发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自2012 年9
月1 日起实施。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 年10 月8 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违规者最高罚20 万元。
上海: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 第一批(试行)(沪府办发〔2012〕39号)
139种危险化学品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170种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除外)在外环线以内禁止生产、存储、经营(批发经营除外)运输和使用;159种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除外)在外环线以内禁止零售。
该目录以现有《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 版)为依据。国家公布更新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后,目录作相应调整。
重要标准:
GB 16171-2012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2-10-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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