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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订快递货物通关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佚名 点击: 更新时间:2012年12月06日 【字体:

2012123,台湾地区“政部”发布台财关字第10105536540修正布“递货物通关办法”第9条条文,自即日施行。修正后的办法如下:

第一 法依关税法第二十七第二项规

第二 递货物在快递货专区或航空转运中心通,依本理,本法未定者用其它有法令

第三 法所递货专区,指供用或共享以存储进出口快递货物及理通;所航空转运中心,指供用存储进出口口快递货物及理通

递货专区或航空转运中心应设置于航空物集散站定的专区内依海管理出口货栈办定向海请设货栈,接受海管理。

递货专区或航空转运中心的面积应够区为进、出口、查验区及待放并须有明隔及,其查验场动线计算机设备及其它必要配合海理通的需要并经核可

第四 法所递业,指经营送航空物快递业务利事

        法所递专,指受于快递业以搭乘飞机的方式携带递货物的人

第五 递业应检具下列文件向海

一、申请书应载明公司名、公司编号、所在地、负责人姓名、地址、身分证统编号电话号码

二、航空货运揽业许及其复印件乙份

第六 法所递货,除由快递专携带者外符合下列各款

一、非属关税定不得口的物品、管制品、侵害智慧财产权物品、生鲜农渔、活植物、保育野生植物及其产制

二、每件(袋)毛重七十公斤以下的

递专携带的快递货符合下列各款

一、非属关税定不得口的物品、管制品、侵害智慧财产权物品、生鲜农渔、活植物、保育野生植物及其产制

二、每件(袋)毛重三十二公斤以下的

三、每次携带量不得逾六十件(袋),合不得逾美

递业者或快递专携带,不符前二项规定者,不得在快递货专区或航空转运中心理通

第七 、加工出口、科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符合前第二所列件者,可委递专携带出口

第八 递业者符合下列各款件者,海准其在不拆的情形下理将货物加以分

一、公司管理制度健全,,且最近三年罚锾台币五十元者

二、公司账册、表舱单据均以计算机处,且以计算机联机办理通

在不拆的情形下理,指就出口快递货物依其性类别,不包括拆盘进仓、分堆置及搬至通关线输

员办理理货业务依下列

一、不得利用理货机会进行非理工作

二、依海关规定穿着理背心,以识别身份

三、理背心不得借供其它快递业者使用

第九 递货专区及航空转运中心的海关办时间为二十四小。但置于施夜禁航的航空站者,海可配合禁航时间并告。

第十 递业应将发票及可条形码标签出口快递货物之上,供海查核。但快递业者于物通关现场备存系统设备,于海查核,快递业者可自该计算机或打印据者,可免黏贴发票于快递货物上

以一般出口报单报货核列按文件核或物查的通理者,于报单时应检票及其它有文件,以供查核。

递业者依第一项规行黏条形码标签,有漏落或毁损情事,向海请补贴核准后派员监视办

第十一 递货出口计算机联机方式透关网络向海 出口快递货物可依其性类别,分别处,其类别如下

一、口快文件

二、口低递货:完税价格新台币三千元以下

三、口低价应税递货:完税价格新台币三千零一元至五

四、口高递货:完税价格超台币

五、出口快文件

六、出口低递货格新台币元以下

七、出口高递货格超台币

同一主的出口快递货物可整进仓。但或抽中查物,仍)供海

口快递货计算机联机方式透关网络向海报进舱单舱单转运出口时应填送面出口舱单,海关并可依物通施情形,公告改采电传输方式

第十二 第二项进出口文件及低价类递货,可以舱单与报单合一的易申报单办理通,其作业规定由海关订公告。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以易申报单办理通

一、涉及出入

二、需申请冲退、保用的报单副本

三、复运进、出口案件需调阅原出报单

四、依关税、相税则注规

五、属进报单类别G1」(外货进报单)或出口报单类别G5」(“出口报单范围以外

六、属财政部公告施特措施

第十三 递专携带,海可依物通施情形,公告要求快递业者以传输方式理通

尚未公告施快递专携带传输方式理通关区,快递专携带物可以面申,其应载明班、日期、差姓名、物名、毛重、物的税则号别编号出人或收人名及其利事业统编号或身分证统编号号码并检票复印件或登机证

第二项书面格式由海关订公告。

第十四 递业者或报关业者不得同批口快递货物分。但完税价格合未超过关税法第四十九第二项规经财政部公告的免,或而主报缴纳进税费,不在此限。

同批口快递货指同一发货人以同一航(班)次运输同一收人的快递货

第十五 出口快递货物其属应检验(疫)的品目者,依有关检验(疫)的

口快递动植物及其产制经发现有感染或散疫病害之虞者检验机构检验(疫),作必要的。但其以密货柜转者,不在此限。

第十六 递货物可在口前先申,海可于飞机前透关网将应验货息通知与该货物有的航空转运中心及快递货专区货栈业

第十七 口快递货物的收、提货单物持有人及出口快递货物的出人,委托报关业报关报关时应检附委托书。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以真文件代替委托书原本真文件认证,免附委托书原本

二、期委营报关业的快递业报运货,可以常年委任方式

项应检附的委托书报关业者可向海免逐案,由其自行编号装订,妥善保管六,以供海关随时查核。但其涉有虚报情事,如报关业明其受委托报关报关业负虚报责

第十八 递业者受托运人的委户对户口快递货,可以物持有人名义办报关缴纳税费

递业者以物持有人名义办报关,除文件及其地址口低价应税及高递货物收为营业人者并应报营利事业统编号

递业者依前项规报关,海其所申的收人列为税缴纳证纳税义务,核发税单

第十九 递业者受托运人的委托运送出口快文件或出口低递货,可凭货物持有人身分以自己为货出人名义办报关

第二十 递货应缴的各项税费可依物先放后税实理或预缴税费采在线扣方式

第二十一 递货依海征收规费规则规定征收快速通关处

第二十二 递业遵守海的相关规并与密切合作,以防毒品、、侵害智慧财产权物品、保育野生植物及其产制品的走私及商业诈欺等行并维持快递货专区及航空转运中心的安全

第二十三 递货专区或航空转运中心的经营业反第三第三项规定者,海可依关税法第八十七条规,予以警告限期改正期未完成改正者,台币元的罚锾连续处罚至完成改正

第二十四 递业反第八条规定者,海可依关税法第八十七条规,予以警告限期改正,或台币六千元以上三元以下罚锾。如有私或其法漏情事依海关缉例有关规处罚

第二十五 递业者未依第十条规报关,海可依关税法第八十七条规,予以警告限期改正期未完成改正者台币六千元以上三元以下罚锾连续处罚连续处罚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可停止六月以下快递货物通业务

第二十六 递业反第十一第二项规将进出口非文件物以快易申报单办理通,除依海关缉例有关规处罚可依关税法第八十七条规节轻台币六千元以上三以下罚锾连续处罚连续处罚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可停止六月以下快递货物通业务

递业者未依第十一第三项规定拆)供海,或反第十二条规不得易申,以易申方式理通,海可依关税法第八十七条规,予以警告限期改正期未完成改正者台币六千元罚锾连续处罚连续处罚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可停止六月以下快递货物通业务

第二十七 递业反第十三第二项规定者,海可依关税法第八十七条规,予以警告限期改正期未完成改正者台币六千元的罚锾连续处罚连续处罚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可停止六月以下快递货物通业务

第二十八 递业反第十四条规定者,海可依关税法第八十七条规台币六千元以上三元以下罚锾连续处罚连续处罚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可停止六月以下快递货物通业务有前情事,海关应并计算完税价征其应补税,如又涉及申并计算漏税额后依海关缉例有关规处罚

第二十九 法自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