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化注册司2015年8月12日发布征求《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意见的函,对《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进行了修订。征集意见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1日。
本次调整细化了化妆品安全技术通用要求,调整了部分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附录部分对化妆品禁限用物质等附表,检验及评价方法中的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毒理学试验方法部分、人体安全性和功效评价检验方法进行了修订。(通知链接)
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5〕876号附件1.doc
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5〕876号附件2.doc
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5〕876号附件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