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既有物质第一阶段(第二部分)登录自2016年4月1日开始:自2016年4月1日起首次制造或输入之既有化学物质年数量达100公斤以上者,或原已制造或输入既有化学物质每年数量始终未达100公斤,但首次制造或输入年数量达100公斤以上者,需在事实发生后90天内进行登录,并检附符合前述事实之佐证文件。详细参照「登录办法第19条既有化学物质登录工具说明」公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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