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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关于同意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大气复合污染成因与防治重点实验室的复函
来源:环境保护部 发布:佚名 点击: 更新时间:2014年02月26日 【字体:

 

    环境保护部2014年2月19日发布环函[2014]30号文件,同意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大气复合污染成因与防治重点实验室。

 

  一、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

    面向国家大气环境保护战略需求,针对我国东部沿海城市突出的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开展气溶胶物理化学特征、臭氧污染形成机制、大气污染来源和防控对策等方面研究。培养一批优秀的创新型骨干人才和领军人才,建设一流水平的重点实验室和开放性交流服务平台,为我国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以重点实验室为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国内相关领域优势单位和人员的合作交流。

 

  二、重点实验室建设期两年。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需按照《关于加强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围绕《计划任务书》中提到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建立“开发、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模式,落实资金投入,按期完成重点实验室的各项建设任务。在建设期内,若遇重大事项,及时向环保部汇报,并按时提交《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年度报告》。